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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移民

跨国企业高管移民(美国EB-1C移民)


跨国企业高管移民即美国EB-1C移民 (Managers and Executive Transferees, 简称EB-1C)职业移民,允许跨国公司将其在美国境外的高级管理人员派遣到美国的分支机构(或总部)继续从事高级管理工作。美国EB-1C移民签证要求在美国的公司与在美境外的外国公司存在一种被认可的跨国公司合作关系。中国母公司或美国以外任何国家的企业体(公司、合伙或独资企业均可)和美国的一个企业体已有或将要建立的跨国企业关系,即可申请美国EB-1C移民。


EB1-C申请条件

1.年龄28—55周岁(以递交申请那一天算起,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几岁);

2.客户的中国母公司雇员达到或超过35人(以工资领用记录来证明用工的人数);

3.母公司过去三年年营业额均超过100万美元(以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来证明营业额);

4.客户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客户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5.客户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6.在客户取得绿卡之时,中国母公司应保持良好的经营状态;

7.客户及其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无犯罪历史。


EB1-C签证的优势

1.风险低:无需解除绿卡、没有创造就业要求,顺利完成投资即获身份,没有任何资金、身份上的风险,确保可以拿到绿卡。

2.无需解释资产来源:本项目不要求申请人解释资产来源和资产积累过程,减少了精力和整体申请时间。

3.办理快速:和现有的美国企业体建立关系后,便可跳过一年等待期立即办理移民,一天都不必等。18个月(注:此为平均办理时间,根据申请人情况各有不同)即可一步到位拿无条件永久绿卡。

4.申请简单:申请人只需要在提出申请前的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在中国母公司担任管理职务即可,其它如资金来源、教育程度、语言能力均没有限制。

5.无需劳工卡:一般来说,美国聘雇移民均需要先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手续繁杂又费时,但本项目的申请人则无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