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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放豪语:只要最聪明最优秀的外国人!如何做到让移民官刮目相看?

前不久USCIS美国移民局联手DHS国土安全局公布了《2019年美国移民改革重点规划》,其中,最引人瞩目的一条便是对H1B签证的修改,国土局表示将要修改专业职业(Specialty occupation)的定义,限制H1B的申请和发放,以确保将工作签证发放给“最聪明、最杰出的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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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样的政策并非突如其来,自川普从上台以来就不止一次地表示过,美国在移民政策上要做出限制,但欢迎全球最聪明、最优秀、最杰出的外国人移民到美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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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这样的移民政策倾向对许多持有H1B或想要通过H1B留美的人来说算不上好消息,但对于另一种同样通过一技之长移民的EB1A杰出人才移民来说,却是一道曙光。

 

虽然EB1A首次出现了排期,但仍然是最快速的职业移民通道,本次国务院最新出炉的2018年12月排期显示,EB1A排期大踏步向前,瞬间推进了三个月到2016年9月1日(11月排期为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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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EB1A名额多,获取绿卡速度快,但想要成功获得移民官的青睐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今天城市君就来为大家扒一扒,EB1A成功的关键究竟是什么。

 


杰出人才十个条件满足三个即可?

那是误导!

 

根据美国移民法(Immigration & Nationality Act)第203(b)款(1)条(A)项的定义,“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简称EB-1A),是“具有卓越专业能力,在其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法规中对于上述“杰出才能”(Extraordinary Ability)的界定是:“杰出才能”意味着专业水平显示出已经处于所在专业领域一小部分比例的顶层水平。作为一个拥有杰出才能的申请者,应该能够证明自己拥有的专业水平已经到达该领域的顶层水平。

 

所以在提交表格I-140申请时, 必须附带提交能够证明你在该领域持续获得良好声誉的初步证据,同时证明你的成绩已在专业领域内获得公认。

 

1. 判定杰出人才的法定十项条件

相信很多人都曾经听说过判定杰出人才的十项条件。美国移民法规定,具备杰出才能的外国人呈请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据:

 

该外国人已经持续获得国家范围或国际上的赞誉,取得的成就在其专业领域已经得到认可。此类证据应该包括一次性成就(主要的,国际认可的奖项),或以下证据中至少三项:

 

(i) 在所主张专业领域(比上述一次性国际大奖)低一级的国家级或国际级认可的奖项或荣誉方面的证据;

 

(ii)在所主张专业领域内协会、组织的会员资格证据,这种会员资格要求 

(1)基于做出杰出成就才能取得,

(2)经过受认可的学科或行业内专家评审才能取得;

 

(iii) 在专业媒体、主要行业媒体或其他主流媒体上,有关该外国人在所主张专业领域内与其工作相关的报道材料(媒体报道)。此类证据应该包括文章题目,日期,作者和需要的翻译;

 

(iv) 外国人单独作为评审人(评委)或作为评审小组一员,对所主张的完全相同或相关类似专业领域内其他人工作进行评审、评定的证据;

 

(v) 外国人在其主张的专业领域,原创性的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与商业相关主要、重大贡献的证据;

 

(vi) 在专业媒体、主要行业媒体或其他主流媒体上,外国人在其所主张专业领域发表学术文章著作权的证据;

 

(vii) 外国人的艺术作品参加展览、展示的证据;

 

(viii) 外国人在信誉卓著的组织、机构或公司已经扮演着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的证据;

 

(ix) 外国人在其所主张的专业领域,与同行相比,已经获得高工资或显著的高服务报酬的证据;或

 

(x) 通过票房收入或磁带、光盘或视频销售纪录,显示出表演艺术获得商业上成功的证据;

 

如果以上证据标准不适用申请受益人的职业,呈请人可通过提交类似证据来证明申请受益人符合资格。

 

2. 就算满足十个条件里的三个也不一定获批

网上很多文章说,EB-1A符合十个条件里的三个就可以了,这种说法不能说不对,但其实这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误导。

 

“十个条件”仅是美国移民局给出的提供申请支持证据材料的参考建议,用满足十项中三项来证明申请者具备“特殊能力”,但仅仅具备这种能力是远远不够的!许多申请案就是因为没有吃透这一点而折翼。此外,移民局还指出,如果这十项条件不适用申请者职业,还可以通过提供“类似证据”证明符合此类别移民资格,而不必拘泥于这十项条件。

 

事实上,相关移民和国籍法案中的法规条款,已经对这个问题给出权威解答,其中的逻辑关系如下:

 

符合美国杰出人才移民资格应该满足以下三条:

a.外国申请者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备特殊才能,同时这种才能已经通过持续获得国家或国际范围的赞誉所证明,本人所做出的成就也可以通过广泛的文件材料来证明已经获得业界认可。

b.外国申请者寻求来美后在本人具备特殊才能的领域继续工作。

c.外国申请者来美后的工作将大大利益美国。

 

所以,网上广为流传的十条标准,是用于证明符合条件a,即具备“特殊才能”提供的证据参考,而不是全部要求,更加不能机械地去套用和论述。另外,大家不难发现,上述全部a.b.c.的三条要求,都离不开,并且一直在强调一个特别重要的法律概念,也就是,什么是该申请人的“专业领域”。

 


精确定位自己的专业领域

才是打动移民官的关键

 

EB-1A的申请,重点在于强调集中一个专业领域内的成就。正确的方法是首先确定你的专业领域,然后提供相关成就的证据,证明自己是该专业领域少数的顶尖人士,所有证据都围绕你主张的这一个专业领域。

 

许多EB-1A的申请受益人,最开始都会陷入一个误区,提供许多材料,证明在许多领域或各个方面都很优秀。比如一位文化传播公司的CEO,很多年前写过脍炙人口的歌词, 作为编剧的影片获过国家级大奖, 他经常在报纸上发表文艺评论文章,也写过畅销小说,还是国内古钱币鉴定的知名专家。他很热心地提供了大量的证据, 希望都放到申请材料中,自己也很有信心, 觉得自己要不算杰出人材,那够资格的就真的很少了。对于这样多才多艺的人,我们要花许多时间解释,只能把自己杰出能力,定位在一个专门的领域,才更有把握获得批准

 

我们同他一道,先把他涉及的所有的专业领域都列了出来,包括作为商业人士的公司CEO、小说家、 词作者、文艺评论家、编剧、鉴定师等,然后逐一分析,总体比较。我们发现无论是他最专精的和证据材料最充分的,还是作为文化传播公司的杰出企业家。相关证据包括他组织拍摄的记录片多次在国内国外获奖, 媒体对他个人和公司有大量报道, 行业协会的副会长, 公司的声望和经营业绩非常好,还同美国知名记录片制作公司的合作,计划在美国设立合资公司。

 

最后, 我们帮助他把自己定位于文化传播领域成功的企业家, 让他围绕这个专业领域提供材料,其它方面的才能,有的通过推荐信一笔带过,有的就丝毫没有提及,结果是他一次性就获得批准。

 

2017年夏季,庞飞律师事务所服务的一位客户,因为和某导演是好朋友,玩票作为男一号出演了一部电影短片,这仅仅是他第二次“触电” ,该片获得了某个非常知名电影节的 “最佳短片奖” ,这个奖是中国影片历史上第一次获得该电影节的大奖。这位客户找到我们,希望以此申请杰出人才。

 

我告诉他,一是该奖项是导演奖,和演员无关;二是他的本质还是一位企业家,仅仅出演过两个影片,虽然第二个获奖,而且奖很大,但离证明“杰出表演能力” 还差许多,因为这无法证明其“持续性”。这位客户坚持己见,一定要做。我详细分析了他的资料,觉得定位在某工程领域杰出企业家还是获胜机率很大,就接下了他的案子。在我们沟通的前一个月,他一定要坚持从影片获奖的角度申请,完全不听我们的建议,进展缓慢。后来,我们策略性地答应他,尽量把这个奖看如何放进申请材料,最后双方才达成妥协。直到提交前的一周,我们一直在想如何放进去,后来想到了办法。但是,在提交前一刻,还是把这部分内容删除了,因为觉得“太勉强” 。这位客户的案子交上去五天就批过了,他后来也没再说什么,只是告诉我们自己正在冲击奥斯卡。我们告诉他我们律师事务所办公室离奥斯卡颁奖的剧院很近,他拿奖时一定去祝贺。

 

EB-A移民类别设置的初衷就是吸引那些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 艺术,教育, 体育和商业领域顶尖的人来美国工作, 以他们杰出的专业能力,为美国带来贡献。这几个领域是大的划分,不是细分的专业领域。对于某个申请人而言,他或她可能并不是某个大的领域最顶尖的人才(如电子商务领域的马云或者刘强东),但是,他们可能是可以有足够的材料证明,自己是某个细分的专业领域(如电子商务的广告推广)的顶尖人才。所以,找到自己细分的专业领域,是最重要和基础的工作,也是决定成败的第一步。

 

再举个例子,如果你主要研究的领域是发生在宇宙天体上的高能现象和高能过程,你是属于科技领域中天文学分科下天文物理分支里的高能天文物理细分领域,高能天文物理研究就是你的专业领域定位,而不是天文学或天文物理学。

 

当然,这里面要把握好一个尺度,如过太过细分的领域,也会引来美国移民局审核官员的怀疑,得不偿失。虽然规则是要求界定在尽量细分的领域,但美国移民局可能会因为首先排除不适用这一细分领域的相关证据,发现剩下的证据不足,而拒绝你的申请。所以,不是将专业领域愈狭义的界定就愈有可能在该领域成为顶尖人才,重要的是依据申请受益人的客观情况和背景证据材料,把握一个好的平衡尺度。

 


如何判定自己属于哪一专业?

这和本人职业又有何不同?

 

事实上,相关移民法规排除了许多单纯以领域中实践者身份,即“本职职业”为基础的EB1A的申请。例如,申请人不能以医生作为领域申请,这是职业身份,不是领域。这种排除的原因是如果你只是个治病救人的医生,没有对医学领域原创性的贡献,比如没有发现和发明,没有过发表论文,没有获得过国家级奖励,没有媒体报道,不是行业协会会员,没有做过评审,那你只是个临床大夫,只是治病救人第一线的实践操作者;但如果反之,你就可以以医学领域中具备特殊能力的人士来申请。换句话说,一个普通的医务工作者是不具备杰出人才资格的。

 

为便于理解,例举不同领域中一些职业,但在申请时要着重描述申请人的细分专业领域而不是具体职业。例如:

 

1. 杰出科技人才包括:

科学家、院士、发明家、高级工程師、高级程序师、计算机专家、医师、医学家、正副教授、博士、博士后等。

2. 杰出艺术人才包括:

画家、书法家、舞蹈家、音乐家、音乐指揮家、歌唱家、影星、名模、电視主持、影视导演、动画设计师等。

3. 杰出教育人才包括:

特级教师,著名教育家、教育学学者、教育理论家等。

4. 杰出运动人才包括:

运动员、教练员等。

5. 杰出商业人才包括:

企业家、贸易商人、管理专家、金融专家、媒体传播专家、公关专家、广告专家、品牌营销专家、市场销售专家、咨询专家、经济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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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成功的杰出人才申请案子,申请人证明自己是所在细分专业领域的佼佼者就好!大的范围要属于科技、艺术、商业、教育和体育,同时还要确定自己更细分的专业领域,看自己比其他同专业的申请人到底在哪里有优势,可以脱颖而出。

在一个细分专业领域,申请人应该尽最大限度描述你的工作,不要害羞或谦虚,你需要在自己的申请中高调示人,完全展示出自己。有一个很著名的例子分享给大家,根据英国《每日邮报》2013年4月12日的报道,加拿大脱衣舞娘贝蒂娜•梅(BettinaMay)在众多申请者中脱颖而出,成为首位获得美国杰出人才绿卡的脱衣舞娘。

所以,定位自己的专业领域,是申请初期最重要的工作,目标和方向错了,后面付出再多的努力,也是事倍功半。一个把自己定义为影、视、歌三栖的明星,就不会比仅仅定位在歌唱艺术领域具备杰出能力更容易通过。

所以,请申请人记住,是专门的细分领域,而不是多才多艺,找到自己细分的专业领域,是最重要和基础的工作,也是决定成败的第一步,这也是有经验的杰出人才移民律师需要和申请人反复讨论、论证和斟酌的关键点,这个关键点如果定位不清晰,后面就是再努力,还是可能因为目标不明确而满盘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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