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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EB1C 国内某实业总经理)
案件类型:国内公司收购美国生产制造公司为其总经理办理EB1C
客户:S女士
国内职位:产品总监
年龄:39岁
地区:广东深圳
S女士是中国深圳某实业公司的产品总监,2017年母公司收购了美国一家保健品生产制造公司。2018年S女士被母公司派至加拿大子公司兼任市场总监。由于其的出色管理能力,2019年母公司安排S女士担任美国关联公司子公司的总经理,管理17名员工,以及美国公司的产品推广和市场扩张等业务。
2020年9月公司委托我们办理S女士的EB1C申请,希望S女士能安心全权负责该公司。经过律师的精心准备,我们向移民局充分论述了S女士在国内公司的工作职责和美国公司的工作职责,完全符合EB1C关于高管的定义。我们还提供了完整的收购证据资料,证明了三家公司的关系,符合关联公司关系。我们还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资料,证明就算是疫情期间,美国公司还是运营正常,效益良好。
移民局2020年9月8日收到EB1C申请,12月8日三个月无补件,一次通过了S女士的EB1C绿卡申请。因为目前EB1C的排期已经到达2020年11月1日(基本无排期),客户的EB1C的I-140获批,也就意味着我们立刻可以开始提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给客户申请十年期的永久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