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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EB1A 羽毛球教练)
客户:朱女士
年龄:41 岁
地区:中国浙江
客户简介:
朱女士是中国的国球之一的羽毛球的退役运动员,目前担任教练工作。朱女士成功运用羽毛球专业特长在大众体育商业领域进行创新服务。朱女士20年前所取得最好的名次仅为全国前四名,所以我们对这个案子还是有点担心,因此,第一次交件时我们递交了39份证据材料。但是,递件以后,我们收到了移民局的补件信,我们申请中的五项条件,每一项都不被移民官认可,都要求补件。但是,我们团队知难而上,一共针对移民官的问题,提交了多达75份的新证据材料(两次一共提交创纪录的114份证据),结果移民官被我们的补充材料成功说服,顺利地使案子活动批准。
I-140 主张:
律所在 I-140 呈请信中,通过主张和证明朱女士 1、在羽毛球领域的原创性贡献;2、在单位的关键性作用;3、专业协会会员;4、新闻媒体报道;5、获奖,共 5 项论述其符合相关移民法规对“杰出能力”的要求,提交 I-140 申请。
推荐信:4封,分别来自国家羽毛球队某教练,国家某羽毛球协会法人,欧洲某国羽毛球运动员,欧洲某国羽毛球教练。
证据陈列:第一次交件39份证据材料。补件75份新的证据材料(两次一共提交创纪录的114份证据)
客户批件:3月5日递交补件材料,移民局5月15日批准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