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转F1成功案例分享:Z女士全家轻松完成美国身份转换
客户背景:
Z女士及其全家由于B2旅游身份即将到期,他们迫切需要转换为F1和F2学生身份。我们立即签约并指导客户准备材料,递交转F1和F2申请只用了一周的时间。
加急服务:
现在,美国移民局允许在美国境内进行学生身份的转换并提供加急处理服务。这次开放的加急处理服务包括F1/F2、J1/J2、M1/M2签证类型,加急费用为1,750美元,处理周期为30天。由于客户的时间紧迫,他们选择了加急服务。
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受中美关系的部分影响,现在国内领馆预约学生签证变得困难,拒签率较高。因此,申请美国境内的学生身份转换是一种非常明智的方法。
移民规划:
值得一提的是,客户原本打算申请EB1A杰出人才,但由于当前EB1A排期需要等待约一年的时间。因此,客户决定先过渡到学生身份,以便更好地计划未来的移民事宜。
申请过程:
移民局于10月16日收到了客户的申请,但在10月18日我们查看案件状态时发现移民局要求我们提供额外材料(RFE)。我们收到补件通知的当天,就迅速将补件清单和思路发送给客户。客户积极配合,我们协助客户修改和确认了信件内容,整理了所需材料,并于10月30日将补件回复寄给了移民局。
最终,美国移民局于11月6日批准了客户全家的转学生申请。现在,他们可以顺利规划在美国的学习和生活了。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也计划进行学生身份的转换,或者需要在美国停留较长时间并考虑未来的移民计划,我们欢迎您加急申请F1学生签证,并寻求我们专业律师团队的协助。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支持和指导,确保您的申请顺利通过。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成功案例(E2 汽车投资公司投资人)
客户:H先生
年龄:67 岁
地区:加拿大
H先生曾经在中国一家汽车投资公司担任CEO,同时H先生与中国公司一同在美国成立了一家汽车投资公司,并且获得过L1A签证,但后来因疫情原因,母公司撤资,H先生认为美国汽车行业还是非常有前景的,故H先生全权接手了当时为其办理L签证这家美国公司。
此时H先生在美国找到一家有发展前景的二手汽车买卖公司,并达成合作协议。因H先生及其家人都是加拿大护照持有者,符合E2申请人的条件(加拿大属于和美国签署友好通商条约的国家),故委托我们律所为其办理E2签证。如果H先生是持有中国护照,那是不符合E2的申请条件。
在我们律所的精心指导下,经过一段时间的材料准备,9月底向美国驻加拿大领馆提交了E2预约面试的申请及材料。10月25日 H先生前往领馆面试,并获得五年期多次往返的E2签证批准,也成功解决了H先生和夫人,拥有长期签证,实现子女留学美国陪读的实际困难。
成功案例(O1B 影视导演)
申请人:L先生
方向:影视导演 O1B工作签证
地区:中国北方
年龄:45+
影视类O-1B工作签证就是我们常说的“艺术杰出人才签证”。作为短期非移民的工作签证,O-1B适用于被雇佣的在艺术, 建筑,电视电影产业等领域有杰出能力的人才在美国境内继续从事与其专业领域相关的工作。
要满足O-1B签证的要求,该外国人必须证明自己获得或被提名过领域内的重要大奖,如奥斯卡、艾美奖、格莱美奖、导演工会奖等。如果没有获得这些奖项或被提名,则需要证明其至少获得以下3点特殊技能。对于L导演,我们主要证明了他的以下特殊技能:
曾经或即将在著名影视作品中担任主要角色(证明材料可包括影评、广告、新闻稿、发布会、合同等);在著名机构或活动中担任或即将担任重要角色(证明材料可包括新闻、期刊、发表的材料或其他证明)
其成就获得国内或国际认可(证明材料可包括影评或新闻、期刊、杂志或其他发表的材料)
获得过由领域内著名组织、专家、政府机构或其他专家认可的成就。
在准备O-1B申请中,除了填写I-129表格,申请人L导演还需要提供雇佣合同,行程计划,行业咨询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于行业咨询意见信(Advisory opinion):对于本案,我们分别取得了IATSE和AMPTP的不反对的咨询意见信。见图片。
我们的申请于2023年4月4日寄到移民局,4月13日我们收到移民局的RFE,需要我们补充客人B1/B2入境以后,一直维持合法身份的证据。4月23日,我们把补件回复送达移民局。2023年5月1日,移民局批准了L导演的O1B工作签证申请。
成功案例:薪资纠纷高效解决
案件背景和起因:
S公司是南加州一家有规模的跨境电商物流公司。他们雇佣了一个仓库经理管理美国其中一个仓库。这里我们称他为A雇员。该仓库本身规模不大,所以除了A雇员外,只有一个财务。如果有大量货物需要进出的时候,公司会雇佣一些零时工,主要工作还是由A雇员亲自完成的,其中也包括周末比较急的工作。
在2022年底,S公司发现A雇员有偷偷利用公司资源接私活的情况。在于A雇员沟通后,A雇员不但没有停止,还反而偷拿公司财物。无奈之下,S公司解雇了A雇员。谁知A雇员在被解雇之后反告S公司没有按加州劳工法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以及最低工资,主张赔偿总额高达数万元。
案件经过和结果:
加州劳工专员办公室受理了此案,并要求进行薪资纠纷听证。此时,S公司找到了我们,我们也决定为其辩护。在了解了案情之后,我们发现S公司当时并没有员工打卡记录,而A雇员的确也有周末工作等会被视为加班的行为。S公司也确实没有支付加班费,因为在雇佣关系约定中,双方明确说明工资是月薪制,当时A雇员也是同意的,只不过现在由于双方闹掰,雇佣反咬一口。
我们律师团队为客人仔细分析了一下案情。在加州很多华人企业喜欢使用月薪结算,这样工资成本具有可预测性,也可以节省管理上的成本。不过根据加州的劳工法,不是每一个工作都满足月薪制的标准的。通常只有一些比较专业的职位,像是律师、会计师,或是管理层才满足月薪制的标准。另外除了职位,月薪制的标准对薪资也有比较高的要求。而且加州的劳工法比较偏袒雇员,这更是让很多雇主苦不堪言。在本案中,S公司已经做好的破财消灾的准备,甚至在心里上,也准备了上万美元准备支付相应的赔偿和罚款。
虽然知道这会是一场恶战,可是我们律师团队并没有放弃,而是尽力为客户争取合理合法权益。在听证当天,我们坚持主张A雇员是满足月薪制的标准的,因为他是仓库的经理和管理人。并引用的相当多的事实来支持我们的主张。最后加州劳工局采信了我们的主张,并未在加班费的问题上为难S公司,最后只是判决因为S公司在解雇A雇员后没有及时结清工资,要求S公司支付$1000的补偿。能获得这样的结果,把数万美元的薪资纠纷,降低到仅仅为$1000美元,实属是大获全胜。
案件教训和经验:
虽然这次我们获胜了,不过在这里我们还是要呼吁广大华人雇主,在鼓励劳工问题上务必要谨慎,哪怕雇员有一百个不对,在加州劳工法的偏袒下,有时雇主都会非常被动。在运营公司时,及时雇佣律师或法务处理劳工合同和防范劳工纠纷,在长期会给公司节省很多不必要的开支。在雇佣新的员工或是解雇员工前,更是要及时咨询律师,看看是否有潜在的风险,以免真正事发,造成更大的损失。因为往往那个时候,就算聘请律师,很多时候都是无力回天,因为违反联邦或者加州的劳工雇佣法律,不得不支付高额的薪资赔偿和罚款。
成功案例(CBP入境)
申请人:L先生
年龄:58
客户简介:
L先生在2020年4月份回到中国,已经离开美国在中国滞留长达2年6个月。刘先生原本计划回去照顾父母,并处理国内工作上的业务后返回美国。但由于新冠疫情与父母身体情况,L先生无法按时回美。在与L先生沟通之后,律所根据L先生的实际情况,建议L先生选择CBP入境,为他制定出具体方案。
CBP入境具体流程:
1. 解释逾期停留的原因
出具一份中英文版的律师通关解释信,是申请CBP入境重要材料之一。庞律师的团队指导L先生写了一份中英文的解释信,让美国海关在短时间内更好的了解滞留的原因,以及他为何从未放弃在美居住的意图。
2. 医疗报告等证明材料文件
根据L先生的实际情况,律所了解到L先生是由照看年迈父母,无法按时返美。为此,庞律师建议L先生准备父母医疗证明材料,和国内工作证明,作为强有力的辅助材料,增加说服力。本所的广州办公室的助理也积极协助L先生整理和翻译了相关的证明资料。
3. 与美有紧密联系的文件
与美有紧密联系的文件也是CBP入境的关键点之一,以证明L先生与美国有着不可分的联系。律所为L先生整理出一份文件清单,例如驾照、经济证明、子女在美工作情况等其他紧密联系的文件。此类文件可增强说服力,表明他作为永久居民回美长期居住的意图。
4. 购买航班
在与L先生沟通材料方案后,L先生再购买机票入境美国。
5. 通关过程
携带着律所精心准备的律师通关信和支持资料,L先生不再有无助的感觉,并且,客户因为有随身携带美国移民律师的电话,万一出现紧急情况,也可以直接联系律师,让律师和海关直接沟通,这大大增强了L先生的信心。2022年10月26日,L先生携带材料登机, 海关看了律师信,L先生还是比较顺利地从洛杉矶入境。现在,我们已经准备给L先生递交回美证申请啦!
在这里,庞律师要提醒大家,如果要离境一年以上,可以提前申请回美证。如果碰到海关要没收绿卡,可以拒绝签署文件,并第一时间联系律师帮助。
我们的客户是一家深圳的大型跨境电商集团公司。他们在美国洛杉矶的子公司从一个二房东手上转租了一个几万呎的仓库。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租约)里有条款说明每年的房租会百分之几的调涨(以对抗通货膨胀),可是在客户和二房东的转租合同里并没有该条款。不过在转租合同里有条款提到,转租租约应从属于主租约。由于我们的客户只按照转租合同支付房租,二房东向洛杉矶高等法院提出UD(驱逐房客)诉讼,要求我们的客户限期搬出仓库,并支付“拖欠”的租金。
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案子,不仅是因为转租合同没有聘请律师起草,而是由双方的房产中介经纪起草,本身漏洞百出;更是因为,一旦败诉,客户将面临被迫搬离几万尺的仓库。在如今的市场,短时间想找一个几万尺合适的,并且有多个Loading Docks(方便货柜车装卸)的仓库十分困难,而且客户还将面对租金的大幅调账以及高昂的搬迁费用。因此我们律所的诉讼团队全力以赴,势必要为客户赢下这个案子。
2022年4月26日(今天),法庭正式就此案开庭庭审。在法庭庭审上,二房东提出在合同谈判时,双方都清楚的了解房租每年都会调涨,另外转租合同里明确的说,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为主租约,应该以其为主。因此,我们的客户应该对每年调涨部分负责。另外对方还提出,由于转租合同是我们客户的房产经纪起草的,因此如果有模棱两可的地方,依法应该被视为对他们有利,并以他们的理解解读转租合同。
我们当庭提出抗辩,表示转租合同是双方房产代理共同商讨的结果。二房东和他的房产经纪也有充分的时间阅读、审核该合同。实际情况也是二房东和他的房产经纪都在合同上签了名表示认可。因此,法庭不应该以二房东的理解解读转租合同。另外我们也提出转租合同明确的写明的租金,之前的商讨的内容不应该作为推翻目前合同的证据。
法官在审视双方的主张后,采纳了我们的理由,认为合同是真实有效的,而且应该以转租合同里的租金(不包括每年调整)为准。如果是因为房产中介的失误导致二房东的损失,二房东应该去起诉房产中介而不是房客,因此判我们的客户胜诉。
本文只是提供了一些普通的法律知识,并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也不承担法律责任。碰到相类似的问题,我们建议您去咨询有经验的美国诉讼律师。